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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1-01-26 09:34:46

1、《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51题)

A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 、 “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C 、 “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法定刑的分类。A项,“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是对犯罪客观行为的描述,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故A项正确。B项,“他人”即是指行为人之外的其他人,以日常生活描述即可使得具有通常判断能力的一般人能够明了法律的表述,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故B项正确。C项,“侮辱”和“诽谤”需要法官进行价值判断,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故C项正确。D项,第246条中的法定刑描述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规定确定了下限“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与上限“3年有期徒刑”,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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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52题)

A 、 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 、 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 、 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 、 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A项,儿童溺水时,其父甲有基于家庭关系(紧密生活共同体)而产生的救助义务,救生员乙有基于保护功能接管而产生的救助义务,两人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可以成立不作为犯罪。故A项正确。B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彼此有基于家庭关系而产生的救助义务,丈夫知道对方在离婚判决生效之前仍是自己的妻子, 却误以为法律已经解除了自己的救助义务,是一种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可以简单理解为“法律没有学好”),这种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以不会阻却丈夫对妻子不履行救助义务、放任对方死亡的故意责任。丈夫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B 项错误。C项,甲对母亲有基于作为家庭这样的紧密生活共同体而产生的救助义务,在有能力救助的情况下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满足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构成要求。故C项正确。D项,甲给乙投毒,是作为的杀人。甲看到丙也在喝自己配置的有毒咖啡,基于先前的投毒行为,甲有救助丙的义务,甲在能够阻止而不阻止的情况下,对丙的死亡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D项正确。

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51题)

A 、 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B 、 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C 、 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 、 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成立。A项,船工甲以自己的身体动作积极地重新创设了乙被水淹死的危险,属于作为的故意杀人。故A项错误。B项,首先,甲作为丈夫,只有保护妻子不受外来侵害的义务,没有阻止妻子侵害他人的义务。其次,甲作为警察,只有在履行职责时对自己有管辖权的案件承担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下班的警察对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受贿罪没有刑法上的阻止义务。最后,行贿人“购买”的是妻子作为税务局副局长的权力,并不是警察的权力,所以甲的不阻止、不要求退还不成立不作为的受贿罪。故B项正确。C项,甲的先前行为给幼童制造了危险,产生了救助义务。乙虽然没有救助义务,但是教唆他人不作为的,可以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故C项错误。D项,甲本来对弃婴没有救助义务,但自愿抱回家的,就产生了对弱者的救助义务,不得随意再次丢弃。故D项正确。

4、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52题)

A 、 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 、 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 、 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 、 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A项,动物的管理者有管理动物的义务,自然对于动物致害的过程有救助被害人的义务。有义务而不履行,导致他人死亡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A项正确。B项,《消防法》虽然规定了公民发现火灾有报警的义务,但仅仅是行政法上的义务,并不当然成为刑法上的义务。故B项错误。C项,父母、监护人有监督、阻止未成年人侵害他人的义务。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以成立不作为的犯罪。故C项正确。D项,保护功能接管是刑法上的作为义务来源,但是需要弱者有依赖,强者有承诺才能形成。猎人并没有自愿接受对弃婴的救助,因而不能形成刑法上的作为义务。故D项正确。

5、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52题)

A 、 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B、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C 、 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D 、 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A项,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的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 是逃往外地,甲没有履行自己的救助义务。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即使履行义务也不 能改变结果,即对结果是否发生没有支配力,则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作为犯)。故A项错误。B项,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甲的先前行为产生救助他人的义务。甲有救助能力而故意不履行救助义务,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B项正确。C项,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的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甲“嫌脏不愿施救”属于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最终导致小孩死亡。甲构成不作为犯罪。故C项正确。D项,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甲的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甲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是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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