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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试卷一》回忆版真题答案②

来源:233网校 2021-11-15 17:01:58

1、一切规则皆有例外,例外也明示规则。这句话说明了什么?

A、规则具化原则,原则证成规则

B、规则为原则之例外

C、规则有漏洞,原则无歧义

D、规则乃共通原则,原则就是特别规则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法律规则是以法律原则为前提或基础的,是法律原则或理念和价值的具体化和详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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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某涉嫌盗窃,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认罪认罚并且注定签署了具结书,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且建议量刑判定4年有期徒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认为指控罪名成立且量刑建议适当,但在审判前还有其他事实,遂通知检察院,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未做书面答复,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审理,说法正确的是:

A、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

B、宣布恢复法庭调查

C、自行就新事实补充证据

D、将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刑诉法解释》第297条: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295条: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交付审判。根据体系解释,可以认为是“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此不适用死刑

B、竞拍人相互串通拍卖报价,损坏拍卖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可以扩大解释为串通投标罪

C、得到被害人同意而诬告被害人的行为,应当根据目的解释判断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D、将抢夺罪中的“抢夺他人财物”,解释为“抢夺他人公私财物”,为缩小解释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A项错误,体系解释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B项错误,串通投标罪的行为仅针对“投标”中的行为。C项正确,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刑法规范的目的,阐明刑法条文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故需明确刑法设立此罪的刑罚的目的是什么。D项错误,他人财物不仅指他人的,也包括自己的,但该解释方法不属于缩小解释(限制刑法条文字面意思),属于缩小文义外延的解释。

4、从大江市去大河市,途径大海市,甲在大海市拍淫秽视频,到达大河市后,乘车前往大山市,在大山市发布淫秽视频,被捕,问哪个地方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A、大江市

B、大河市

C、大海市

D、大山市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5、丈夫甲欲与乙离婚,乙不同意,丙建议甲在牛奶里投毒杀害乙,甲听从了丙的建议,把有毒的牛奶拿给乙,乙把牛奶递给儿子丁喝,甲看见后说了一句“儿子已经喝过牛奶了,别给他喝”,乙没有听甲的话,甲看着丁喝下牛奶后转身离去,丁喝下牛奶后呕吐不止,乙马上将丁送往医院,经抢救后脱险,分析本案中正确的有:

A、丙对儿子属于对象错误,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B、丙对乙故意杀人未遂

C、甲对乙故意杀人未遂

D、甲对儿子故意杀人未遂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A项错误,教唆犯只对与自己的教唆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结果承担责任。B项、C项正确,丙教唆乙下毒杀甲,乙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犯罪未遂,丙是未遂的教唆犯,丙、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D项正确,甲对孩子具有具有保护义务和危险排除义务,甲没有履行该义务系不作为犯罪,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的不救助义务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应成立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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