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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社会工作师《中级法规》考点:特困人员供养的对象范围

来源:233网校 2023-11-05 00:20:03

考点:特困人员供养的对象范围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1、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履行义务能力:

(1)特困人员;

(2)6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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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典考题

1、 特困人员的法定义务人是否具备履行赡养、抚养,抚养义务能力是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之一。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下列人员作法定义务人,(  )应当无履行义务能力。

A.张某,35周岁,特困人员

B.王某,50周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C.陶某,60周岁,农村专业合作社成员,听力残疾

D.李某,65周岁,退休职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第八条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特困人员(A正确);

(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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