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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201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德州人事考试中心 2010-03-10 13:16:00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
  根据省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0年6月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9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具体日期为2010年3月8日至4月5日。确认缴费时间为2010年4月6日至9日。
  请考生登录德州人事考试网(http://222.133.32.5),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局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区个人及民营、私营企业考生到德城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缴费、确认手续,联系电话2671782。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组织审核盖章后按规定时间到市考试测评中心三楼大厅(地址:湖滨中大道1181号,喜来登饭店对面,咨询电话:2345119)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外籍人员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七、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0年6月14日至20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收费按鲁价费发〔2008〕102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
  九、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十、为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各市在组织报名时,请将如下信息告知考生: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已进行修订,2010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
  (二)2010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五个科目的考试指导教材均已进行修订。
  (三)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王前、李京
  电话:(010)66079882、66026806,传真:66080880
  各县(市、区)人事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大收集整理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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