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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的申请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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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的申请与核查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授课老师:马海燕
所属科目: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十二章 社会工作服务相关法规与政策(中社版)/第六节 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的内容和要求/社会救助的申请与核查
所属版本:中社版

社会救助的申请与核查介绍

【知识点名称】
社会救助的申请与核查

【考频等级】
高频

【考试定位】
常见题型:单选、多选;命题方式:以情境判断或流程排序为主;考查能力:理解+辨析。重点考查申请人资格条件、受理主体、核查方式及时限要求,强调法定程序与实务操作的对应关系。

【核心内容讲解】
定义说明:社会救助的申请与核查是指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向乡镇(街道)提出救助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法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对与入户核查,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的法定程序。该环节是社会救助制度“精准识别”的核心关口。
内在逻辑:申请是权利启动机制,核查是义务审查机制,二者构成“权利—义务”闭环。申请强调自愿性与属地性(户籍或常住地),核查强调客观性与协同性(跨部门信息比对+实地验证),共同保障救助资源公平、公正、高效配置。
分类或结构拆解:流程分为三阶段——申请受理(含材料初审、一次性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含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审核确认(含公示、异议处理、审批决定)。其中,信息核对为必经环节,入户调查不得少于2人且须全程记录。

【核心结构表】

模块/分类 核心含义 关键词 常见考法
申请主体 具有本地户籍或居住满1年并持有居住证的困难群众 户籍/居住证、自愿申请 判断某类人员(如流动人口、失联未成年人)能否直接申请
受理主体 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一门受理、首问负责 辨析村(居)委会、县级民政、乡镇政府的职责边界
核查方式 信息核对(省级平台)+入户调查(≥2人)+其他辅助方式 信息核对前置、双人入户 区分“必须开展”与“可选择”核查手段
核查时限 自受理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公示7日 结合时间点判断程序是否违法

【高频辨析表】

易混淆点 区分关键
信息核对 vs 入户调查 信息核对是强制前置程序(无例外),入户调查是法定必查环节(不可替代);仅凭信息核对结果不得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村(居)委会代为申请 vs 受理主体 村(居)委会可协助申请但非法定受理主体,受理权在乡镇(街道);代为申请不改变责任主体

【典型考题】
【单选题】
题干: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社会救助申请后,应当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A. 10个
B. 15个
C. 20个
D. 30个
标准答案:C
简明解析:《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应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超期即构成程序违法。

【多选题】
题干:下列属于社会救助申请与核查中法定必经程序的有?
A. 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信息比对
B. 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入户调查
C. 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日
D. 村民代表会议评议
标准答案:A、B、C
简明解析:信息核对、双人入户、7日公示均为法规强制要求;村民代表评议适用于低保民主评议,非所有救助类型必经,且非法定强制程序。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3 16:09:23

社会救助的申请与核查考点试题

单选题 1.李某为某村村民,持有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家庭财产仅有一处自住房屋和必要农具。李某向村委会提交低保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下列做法符合规定的是()
A . 调查仅采取入户调查方式,无需进行邻里访问和信息核对
B . 因李某家庭财产中无贵重物品,可豁免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程序
C . 调查发现李某与低保经办人员有远房亲属关系,需单独登记备案
D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A选项错误: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多种方式进行,并非仅采取入户调查一种方式。
B选项错误:无论家庭财产是否有贵重物品,乡镇人民政府均需按规定启动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程序,不可随意豁免。
C选项正确:对于已受理的低保家庭申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与低保经办人员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单独登记备案,远房亲属关系也需按规定备案,确保审核公正。
D选项错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并非10个工作日。
【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中“低保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知识点:明确调查方式、信息核对要求、近亲属关系备案及调查启动时限。
【提示】易误选D选项,需牢记调查启动时限为3个工作日,审核确认总时限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避免混淆不同环节时限。

单选题 2.王某一家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在所在社区公示,公示期内收到异议。下列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A . 公示期为5天,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才予以受理
B . 乡镇人民政府无需重新调查,仅组织民主评议即可
C . 民主评议结束后,重新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县级民政部门
D . 公示异议内容涉及个人隐私,不予核查并驳回异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A选项错误:低保申请初审意见公示期为7天,异议提交方式无强制书面要求,口头异议经核实后也需受理。
B选项错误: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并非仅组织民主评议。
C选项正确:调查或者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选项错误:公示异议无论是否涉及隐私,均需依法核查,核实无误后再处理,不得直接驳回异议。
【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中“低保申请的民主评议”知识点:明确公示期时长、异议处理流程、民主评议后初审意见报送要求。
【提示】易误选A选项,需牢记低保公示期为7天,区别于其他社会救助事项的公示时限,避免混淆。

多选题 3.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下列关于低保申请及审核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A .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特殊情形可单独申请
B . 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C . 低保申请初审意见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级民政部门
D .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时,对所有申请均需开展入户调查
E . 低保审核确认工作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同时规定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情形可单独提出申请,符合政策要求。
B选项正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时限要求合规。
C选项正确: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选项错误:县级民政部门仅对单独登记备案或者审核确认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低保申请,必须开展入户调查,并非对所有申请均需入户。
E选项正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最长时限符合规定。
【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中“低保的申请与审核”“低保申请的民主评议”“低保申请的审核审批”知识点:明确申请单位、调查启动时限、公示要求、入户调查情形及审核确认总时限。
【提示】易误选D选项,需区分“必入户调查”与“常规审核”的适用场景,避免认为所有申请均需入户调查。

单选题 4.某县遭遇重大洪涝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受理低保申请后,因交通受阻无法开展入户调查。下列做法符合规定的是()
A . 暂停低保申请受理,待灾害结束后再恢复
B . 采取电话、视频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
C . 简化程序,无需调查直接批准低保申请
D . 由村委会代为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无需复核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A选项错误: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应保障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不得暂停低保申请受理,需灵活调整调查方式。
B选项正确: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程序可以采取电话、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C选项错误:简化程序不等于豁免调查,仍需通过非接触方式完成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后再批准。
D选项错误:村委会可协助调查,但乡镇人民政府仍需进行复核,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
【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中“低保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知识点:明确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的调查方式调整要求。
【提示】易误选C选项,需注意简化程序是调整调查方式,而非取消调查,低保审批仍需以调查结果为依据。

单选题 5.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 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共同申请
B . 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不计入家 庭成员
C . 未成年子女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D .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 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中关于家庭成员的认定及边缘家庭的定义。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等,而特定情况下的一些人员如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A错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而不是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共同申请。[|||]B错误,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而不是两年。[|||]C正确,未成年子女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等。[|||]D错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而不是2.5倍。[|||]

大咖讲解:社会救助的申请与核查

刘晓晨
社会工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曾四次担任Ja(国际青年成就)大学生事业起航课程团队队长,在《社会福利》、《中国社会报》、《中国妇女报》、《中国发展简报》等报刊杂志发表专业文章20余篇。议题包括:儿童权利、社区发展、社会性别、NGO倡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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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龙超
社会工作者
暨南国际大学社会工作博士、中级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曾任某高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教研室主任,曾荣获民政部职业院校社工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广东百名社工督导团成员,惠州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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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燕
社会工作者
高校高级教师,社会工作师,多家社工机构督导,发表专业论文近30篇。参与北京市级、区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十余项,近年来每年均参与北京市社工师资格考试辅导与各类社工项目评审、社区社工入职培训以及社区后备干部招录的笔试面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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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菡
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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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

社会救助的概念与原则

【知识点名称】
社会救助的概念与原则

【考频等级】
高频

【考试定位】
常见题型:单选、多选;命题方式:概念辨析型、原则匹配型;考查能力:理解与辨析。侧重区分“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本质差异,强调其“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制度定位。

【核心内容讲解】
定义说明: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失业、疾病、残疾、年老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社会成员,依法给予物质帮助和服务支持,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求的制度安排。其法律依据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核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与非缴费性。
内在逻辑: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体现国家责任优先、生存权保障优先的价值取向。其运行逻辑为“申请—审核—确认—救助—动态管理”,强调精准识别与主动发现机制,突出托底性与应急性。
分类与结构拆解:按救助内容可分为生存型救助(如低保、特困供养)、发展型救助(如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应急型救助(如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按实施主体分为政府主导型与社会参与型;按程序属性分为常规性救助与紧急响应型救助。

【核心结构表】

模块/分类 核心含义 关键词 常见考法
制度性质 国家依法实施的无偿性、托底性保障制度 强制性、非缴费性、保基本 区分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对等)与社会救助(单向给付)
基本原则 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可持续 兜底性、及时性、适度性 多选题中混淆“公平性”“普惠性”等非本源原则
对象特征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其无力承担 “三无”“急难”“刚性支出大” 判断某类人群是否符合法定救助条件

【高频辨析表】

易混淆点 区分关键
社会救助 vs 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基于生存权,无需缴费、无权益积累;社会保险基于劳动关系,强调权利义务对等、个人账户积累
“救急难”原则 vs “保基本”原则 “救急难”指向突发性、紧迫性困境(如火灾、重病),强调响应时效;“保基本”指向长期性、稳定性生活保障(如低保标准),强调底线维持

【典型考题】
【单选题】
题干: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下列不属于社会救助基本原则的是(  )。
A.兜底线
B.保基本
C.广覆盖
D.救急难
标准答案:C
简明解析:“广覆盖”是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社会救助坚持“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强调靶向性而非泛在覆盖。

【多选题】
题干:社会救助制度区别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特征包括(  )。
A.非缴费性
B.权利义务对等性
C.国家责任主导性
D.最低生活保障性
E.自愿参与性
标准答案:A、C、D
简明解析:社会救助不以缴费为前提(A),由政府承担首要责任(C),目标是保障基本生存(D);B、E分别为社会保险与慈善的特征。

高频

社会救助的部门与管理

【知识点名称】
社会救助的部门与管理

【考频等级】
高频

【考试定位】
常见题型:单选、多选;命题方式:直接考查职责归属或协同机制;考查能力:辨析与记忆。重点区分民政部门主导地位与其他部门的法定协作边界,强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下的权责配置。

【核心内容讲解】
①定义说明:社会救助的部门与管理是指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规,构建以政府为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具体实施的四级管理体系。其本质是行政组织法在民生保障领域的制度化体现。
②内在逻辑: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原则。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统筹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民政部门为本级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履行审核确认、资金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核心职能;其他部门依职责提供数据共享、医疗救助、教育帮扶、住房保障等专项支持。
③分类或结构拆解:管理体系分为四级纵向架构(国家—省—市—县)与横向协同网络(民政牵头,卫健、人社、住建、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按职能参与)。其中,乡镇(街道)承担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公示初审等一线职责;村(居)委会协助开展对象排查、政策宣传与动态管理,但无审核确认权。

【核心结构表】

模块/分类 核心含义 关键词 常见考法
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统筹协调、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 民政牵头、审核确认权、资金监管 单选:明确“唯一具有审核确认权”的部门
协同部门 卫健、医保、教育、住建、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依职责提供专项救助支持与信息共享 职能协同、数据共享、专项救助 多选:识别非民政部门的法定协作事项
实施主体 乡镇(街道)负责受理、调查、公示、初审;村(居)委会仅协助排查与宣传,无行政确认权限 属地管理、初审权、协助义务 单选:辨析村(居)委会是否具有审核权

【高频辨析表】

易混淆点 区分关键
乡镇(街道) vs 村(居)委会的职责边界 乡镇(街道)依法享有调查核实、公示、初审权;村(居)委会仅为协助单位,无任何行政确认或初审权限,其行为不产生行政效力
民政部门 vs 其他部门的权责关系 民政部门是法定主管部门,负总责;其他部门系依职责协作,不得替代民政履行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核心职能

【典型考题】
单选题:
题干: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工作的法定主体是( )。
A. 村民委员会
B. 乡镇人民政府
C.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 县级人民政府
选项:C
解析:《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救助申请的法定审核确认机关,乡镇政府仅承担初审,村(居)委会仅为协助单位。

多选题:
题干:下列属于社会救助协同管理部门的是( )。
A. 医疗保障部门 B.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C. 教育行政部门 D.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E. 公安机关
选项:A、B、C、D
解析: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条,卫健、医保、教育、住建、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依职责参与,公安机关不属法定协同部门。

高频

社会救助的法律责任

【知识点名称】
社会救助的法律责任

【考频等级】
中频

【考试定位】
常见题型:单选、多选;命题方式多为“主体—行为—后果”对应型;考查能力以理解与辨析为主,侧重对责任主体、违法情形及法律后果的精准识别,偶见结合案例判断责任归属。

【核心内容讲解】
①定义说明:社会救助的法律责任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申请救助对象、供养服务机构等主体,在社会救助工作全过程中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刑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所应承担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其本质是保障社会救助制度依法运行的强制性约束机制。
②内在逻辑:法律责任设置遵循“权责一致、过罚相当、分类追责”原则——管理主体失职渎职须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申请人隐瞒实情、虚报信息须承担退出救助、追缴待遇及信用惩戒后果;第三方(如供养机构)未尽照料义务则依约担责并接受监管处罚。
③分类或结构拆解:按责任主体分为三类:一是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责任(含不作为、乱作为、截留挪用等);二是救助对象责任(含骗保、重复申领、拒不配合核查等);三是社会力量责任(含委托服务中失职、虐待受助人员等)。其中,行政责任最为高频,刑事追责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为典型适用罪名。

【核心结构表】

模块/分类 核心含义 关键词 常见考法
行政机关责任 未依法受理、审核、发放或监管救助,造成严重后果 不作为、截留挪用、违规审批 判断某县民政局拒审低保是否构成违法
救助对象责任 故意隐瞒、虚报家庭收入财产,骗取救助待遇 骗保、虚假承诺、拒不核查 识别“提供伪造残疾证申领特困供养”对应责任类型
社会力量责任 受委托开展照护服务时未履行义务,致受助人权益受损 委托失察、照护失职、虐待遗弃 结合养老院疏于照料致特困人员死亡,判定责任主体

【高频辨析表】

易混淆点 区分关键
“救助对象骗保” vs “救助对象重复申领” 前者主观故意+虚构事实(如伪造材料),触发追缴+信用惩戒+可能治安处罚;后者若非主观恶意且及时纠正,一般仅退还不当得利,不必然追责
“工作人员未及时审批” vs “工作人员违规审批” 前者属程序性失职(如超期未办结),多诫勉或通报批评;后者属实体性违法(如明知不符条件仍批准),可给予政务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考题】
【单选题】
题干: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截留、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应当依法承担:
A. 民事赔偿责任
B. 行政处分和刑事责任
C. 仅行政处分
D. 仅通报批评
标准答案:B
简明解析:《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67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项完整涵盖行政与刑事双重责任。

【多选题】
题干:下列行为中,属于救助对象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有:
A. 提供虚假家庭财产证明申领低保
B. 接受救助期间未主动申报收入变化
C. 因失业暂时无法缴纳医保费用
D. 拒绝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入户核查
标准答案:A、B、D
简明解析:A属骗保;B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D属拒不配合监管,均违反《暂行办法》第57条;C为客观困难,非法定责任情形。

高频

各类社会救助相关法规与政策

【知识点名称】
各类社会救助相关法规与政策

【考频等级】
高频

【考试定位】
常见题型:单选、多选;命题方式:法条依据型、情境应用型;考查能力:记忆+理解+辨析。重点考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及配套政策中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适用条件、程序要件与责任主体,强调政策间边界与衔接逻辑。

【核心内容讲解】
定义说明:各类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是指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统领,由国务院及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旨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与发展权,具有强制性、托底性、非缴费性特征。其法律效力层级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政策文件。
内在逻辑:以“分类施救、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协同联动”为运行主线。各类救助制度构成“四梁八柱”式结构:最低生活保障是基础,特困人员供养是延伸,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为专项补充,形成梯度化、差异化、可衔接的制度网络。
分类或结构拆解:按救助对象与功能划分为七类法定救助——低保(面向收入型贫困)、特困(面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受灾人员救助(面向自然灾害致困)、医疗救助(面向因病致贫返贫)、教育救助(面向学龄阶段困难学生)、住房救助(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临时救助(面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每类均明确申请条件、审核程序、救助标准、资金渠道与监管责任。

【核心结构表】

模块/分类 核心含义 关键词 常见考法
最低生活保障 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给予差额补助 收入+财产双重认定、动态复核、按月发放 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刚性支出扣减、赡养费计算)
特困人员供养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疾病治疗和丧葬服务 三无标准、集中/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 辨析特困与低保的适用关系及资格重叠处理
临时救助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急难型/支出型、24小时响应、一次性救助 情境题判断应启动哪类救助及审批权限(乡镇直接受理)

【高频辨析表】

易混淆点 区分关键
低保对象 vs 特困人员 特困须同时满足“三无”条件;低保仅需收入+财产达标,不要求无赡养义务人;特困人员自动纳入低保,但低保对象不必然符合特困条件
医疗救助 vs 临时救助中的大病救助 医疗救助属常态化制度安排,有年度限额与定点结算机制;临时救助中的大病情形属应急托底,无诊疗路径限制,但不覆盖常规医疗费用

【典型考题】
单选题:
题干: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下列人员中,应当被认定为特困人员的是( )。
A.65岁独居老人,每月养老金1800元,名下有商品房一套
B.16岁孤儿,由村委会代为监护,无任何收入来源
C.35岁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健在但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D.42岁失业工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名下有轿车一辆
答案:B
解析:特困须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B项符合全部要件;A项有稳定收入和财产;C项父母为法定抚养义务人且未证实其无履行能力;D项属低保范畴。

多选题:
题干:下列属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的社会救助类型的是( )。
A.司法救助 B.最低生活保障 C.工伤保险待遇 D.教育救助 E.临时救助
答案:BDE
解析:法定七类救助不含司法救助(属政法系统职能)和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范畴),B、D、E均为《办法》第二章明确规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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