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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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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授课老师:徐龙超
所属科目:初级社会工作实务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六、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一)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概述/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
所属版本:人大版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介绍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
①实现对服务对象的教育矫正与权利保障(人的重塑);
②促进司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程序的优化);
③修复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的修复)。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3 16:32:45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考点试题

多选题 1.社会工作者小李在参与未成年人司法服务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小明因父母离异无人监护,在接受司法询问时无合适成年人在场。小李主动承担旁听职责,全程保障小明的陈述权和隐私权,同时通过专业引导帮助小明纠正偏差认知,链接社区帮扶资源保障其基本生活。小李的上述服务体现司法社会工作的目标有( )
A . 对服务对象进行教育矫正
B . 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
C . 推动司法程序规范化发展
D . 直接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
E . 修复受损的家庭社会关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小李帮助小明纠正偏差认知,体现A选项;保障小明陈述权、隐私权,链接资源保障基本生活,体现B选项;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旁听,保障司法程序合法,体现C选项。D选项并非社会工作者职责,E选项题干未提及家庭关系修复,故排除。

单选题 2.某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其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参与讯问,社会工作者受司法机关委托到场旁听,监督讯问过程合法合规,保障该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权益。此举主要体现了司法社会工作的哪一目标?()
A . 教育矫正与权利保障
B . 促进司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C . 修复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D . 强化司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题干中社工作为合适人选参与未成年人讯问旁听,保障司法程序合法合规,对应“促进司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目标,通过专业介入助力司法程序规范开展,维护司法合法性。故选B选项。
A选项侧重对服务对象的矫正与权益保障,C选项侧重社会关系修复,D选项并非核心目标,均不符合题干场景。

单选题 3.17岁的小王因参与街头斗殴被公安机关查获,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社会工作者老张介入后,对小王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其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小王与祖父母生活,平日缺乏管教与情感支持。老张一方面为小王进行心理疏导与行为认知矫正,帮助其认识暴力行为的危害;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其父母,协助改善家庭沟通方式,并帮助小王申请了职业技能培训名额,保障其未来发展机会。经过系列服务,小王的偏差行为明显改善,与家人的关系也得到了修复。上述案例中,社会工作者老张的服务主要体现了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目标的哪一项?
A . 促进司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B . 修复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C . 实现对服务对象的教育矫正与权利保障
D . 推动刑事和解,保护被害人权益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C 正确:案例中社工为小王开展心理疏导与行为认知矫正,体现了“教育矫正”;协助其申请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其发展机会,体现了“权利保障”。这完整对应了目标中“实现对服务对象的教育矫正与权利保障”的内涵。
A 错误:该目标侧重于司法程序与制度的完善,如社会工作者参与司法程序以保障合法性,案例中未涉及司法程序本身的规范化建设。
B 错误:该目标强调修复因犯罪受损的社会关系,如促进加害人与被害人和解。案例中虽改善了家庭关系,但未涉及犯罪行为直接损害的被害人及社会关系的修复。
D 错误:该表述是修复社会关系的具体手段之一,并非核心目标,且案例中未出现被害人及刑事和解情节。

单选题 4. 社会工作者为一名涉罪青少年提供认知行为矫正服务,帮助其改正偏差行为,同时链接社区资源为其提供复学机会,保障其受教育权与发展权,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该服务主要实现了司法社会工作的哪一目标?()
A . 教育矫正与权利保障
B . 促进司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C . 修复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D . 完善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题干中社工开展认知行为矫正(教育矫正),同时保障服务对象复学权、发展权(权利保障),精准对应“实现对服务对象的教育矫正与权利保障”目标,核心是改善偏差认知行为、维护服务对象基本权益,故A选项正确。
B选项侧重推动司法程序规范科学,C选项侧重修复受损社会关系,D选项并非题干提及的三大核心目标,均不符合题意。

大咖讲解: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目标

刘晓晨
社会工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曾四次担任Ja(国际青年成就)大学生事业起航课程团队队长,在《社会福利》、《中国社会报》、《中国妇女报》、《中国发展简报》等报刊杂志发表专业文章20余篇。议题包括:儿童权利、社区发展、社会性别、NGO倡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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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龙超
社会工作者
暨南国际大学社会工作博士、中级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曾任某高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教研室主任,曾荣获民政部职业院校社工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广东百名社工督导团成员,惠州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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