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2)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3)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法规的含义
国家立法机构和政府行政机关为规范个人和组织的行为、维持社会各方面的运行秩序和对社会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管理而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法规的主要种类
(1)国家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2)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3)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法规的制订过程
我国的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对法规制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政策和公共政策
1、政策:基本含义是政府和政党为实现其目标而制定的总体方针、行动准则和具体行动的总和。从内容上看,政策既包括政府和政党有关行动的规则体系,也包括为了促进各项事业发展而制订的各种规划和方案、投入公共资源、设立和实施项目等方面的具体行动。
2、公共政策: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公共行动体系,包括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文化政策、环境政策、国防政策、外交政策等大类。
社会政策
1、社会政策是公共政策体系中重要的方面之一,是政府为了满足民生需求、维护社会公平、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公共资源、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为民众提供福利性社会服务的政策体系。
2、社会政策的主要领域包括社会保障政策(含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政策、劳动就业政策、公共教育政策、住房保障政策,以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流动人口等专门对象的权利保护和社会服务政策,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相关政策。
社会政策的主体和对象
1、主体
(1)首先,党和国家政治组织在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2)其次,最重要主体是政府行政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3)再次,其他各类组织在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具有重要作用;
(4)最后,广泛意义上——全体民众是社会政策的主体。
2、对象
(1)普惠型社会政策模式:面对所有民众,提供的福利待遇或服务;
(2)特惠型社会政策模式:向具有某些特殊困难个人和家庭提供特殊的福利待遇和社会服务。
社会政策中资源调动的方式
1、政府公共财政对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
政府公共财政是各项公共政策得以实施的重要资源支撑体系。
2、各种社会力量对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投入
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境外组织和个人、资金、人力投入。
3、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的社会政策资源模式和运行方式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承担一定责任;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