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社会工作者 /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能

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能 已下线

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能相关课程

本视频可免费试听30秒,看完整版请购买课程

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能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授课老师:杨立伟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三章 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法规与政策(新增)/(一)基层治理的法规与政策/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能
所属版本:人大版

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能介绍

居委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能
(一)居委会的主要性质
1、群众性
2、自治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3、地域性
(二)组织设置
1、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居委会
2、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决定
(三)居委会工作人员
1、一般配置5至9人(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
2、主任每年培训1次,其他成员每2年至少培训一次
3、社区专职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其招聘比例、方法、专业服务机构设置由市级人民政府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委员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四)主要职能
1、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2、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3、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3 16:35:44

大咖讲解: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能

杨立伟
特岗教师
社会工作者
教师公开招聘
233网校独家授课老师,曾任职多家公考类教育机构从事专职讲师,主讲社工、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干警文综等课程。
查看老师课程
何平
社会工作者
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查看老师课程
相关知识点推荐
高频

基层治理的内涵、原则与目标

1、含义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2、原则
基层治理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2)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
(4)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3、基层治理的目标
基层治理目标分两步走:先用 5 年建成党建引领、多方协同、群众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与应急衔接机制,搭建智慧高效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党建引领机制,夯实执政基础,显著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再用 10 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彰显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

高频

基层治理的重点任务

(一)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
2、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
3、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
(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2、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3、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
4、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
(三)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1、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3、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四)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
1、做好规划建设;
2、整合数据资源;
3、拓展应用场景。

高频

城市居民委员会

(一)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与职责
1.居民委员会的性质
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居民委员会的组织
一般在1000~3000户的范围内设立,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批准;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
居民小组长由居民从本组居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居民代表按每20~50户推选1人(或依实际需要产生)。
3.居民委员会的职责:9项内容
(二)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与运行机制
1.民主选举: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
2.民主协商: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居民反映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可组织协商。
3.民主决策:居民会议应当有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户的代表过半数参加。居民会议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1/10以上的年满18周岁居民、户的代表 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4.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居民委员会实行居务公开制度。
居民委员会成员接受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
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高频

村民委员会

(一)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与职责
1.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村民委员会的组织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
3.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尊重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宣传党的政策,培育文明乡风;协助组织村民参与群防群治;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和服务。
(二)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与运行机制
1.民主选举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2.民主协商
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村民反映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应组织协商。
3.民主决策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1)召集
①有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②提前10日通知村民;遇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临时通知村民;③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召开
①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或者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3)涉及村民利益的6种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4.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落实。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

高频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健全职业体系
(1)明确人员范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地级或县级统一组织招聘,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
(2)严格政治把关
(3)优化工作力量配置:各地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配备,市地级或县级层面实行总量控制,定期动态调整。
(4)推动职业水平与岗位等级衔接联动: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
(二)加强能力建设
(1)提升政治素质:加强政治训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社区工作者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的能力。
(2)提高履职本领
(3)增强服务居民群众意识
(4)健全培训机制: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每年至少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1次,对其他社区工作者每3年轮训1次。
(三)完善管理制度
(1)严格队伍管理
(2)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岗位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3)强化监督约束
(四)强化激励保障
(1)落实薪酬待遇保障
(2)建立激励发展机制: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对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营造关心关爱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实施
(2)开展评估指导
(3)深化减负增效: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实现基层数据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高频

为基层减负

(一)切实精简文件
(1)严控文件数量
(2)提升文件质量:除部署综合性工作外,地方和部门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者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
(3)加强评估审查
(二)严格精简会议
(1)严控会议数量:本系统本领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各级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
(2)控制规模规格
(3)提升质量效率:从严落实开短会、讲短话要求,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加的会议一般不同时讲话,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或者会议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
(三)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1)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
(2)改进方式方法:不得按月度、季度频繁搞排名通报。不得以通报排名的形式变相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
(3)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不得向同一地方反复安排督查检查事项,不得就同一事项层层对同一地方开展督查检查,防止多头重复、集中扎堆。
(四)规范借调干部
(1)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
(2)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应当提前征得派出单位和本人同意。
(五)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
(1)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原则上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2)严格建设管理
(3)防止功能异化:不得强制推广下载使用政务应用程序,不得考核通报用户安装使用率,不得强制要求定期登录等。
(六)规范明晰基层权责
(1)建立健全职责清单:村(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将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务的责任主体。
(2)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不得随意以落实属地管理、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制度上墙等方式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转嫁乡镇(街道)、村(社区)。
(3)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
(4)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
(七)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
(1)精简种类数量
(2)注重创建示范实效
(3)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

添加社会工作者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师资团队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