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水平和工资支付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分配、支付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1、工资分配的原则
按劳分配、同工同酬。
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综合参考因素如下: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2)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
劳动保障部门将方案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发布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3)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1、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日制度
从1995年5月1日起,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2、休息休假
(1)公休假日
目前我国实际实行五天工作制,劳动者的公休假日为每周2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2)法定节日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3)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l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l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资分配的原则
按劳分配、同工同酬。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综合参考因素如下: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2)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
劳动保障部门将方案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发布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3)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日制度
从1995年5月1日起,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休息休假
(1)公休假日
目前我国实际实行五天工作制,劳动者的公休假日为每周2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2)法定节日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3)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l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l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