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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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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授课老师:何振锋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运用
所属章节:第十四章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与政策/第一节 基本养老保险法规与政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法规与政策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介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男性满50,女性满40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帐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待遇领取地点,分四种:
(1)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2)不在户籍地,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3)不在户籍,缴费未满10年,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地办理;
(4)不在户籍,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的,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专题更新时间:2023/12/28 08:22:15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考点试题

单选题 1.吴女士,现年55岁,户籍在四川,曾在上海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11年,后又到广州打工并缴纳养老保险7年,1年前搬去杭州和子女同住,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广州。那么吴女士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应该在哪里办理领取手续(  )。
A . 广州
B . 四川
C . 上海
D .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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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吴女士,现年55岁,户籍在四川,曾在上海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11年,后又到广州打工并缴纳养老保险7年,1年前搬去杭州和子女同住,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广州。那么吴女士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应该在哪里办理领取手续()。
A . 广州
B . 四川
C . 上海
D . 杭州
去答题练习
多选题 3.李先生,原本是浙江农民,改革开放后去新疆经商并缴纳养老保险7年,后来又到广州做外贸生意并缴纳养老保险12年,赚钱后投资房地产,在上海买了两套商品房,现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李先生认为三亚适合老人居住,于是搬家到三亚并把户籍迁到了三亚。李先生这么多年缴纳的全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于李先生的养老金领取地的说法错误的是()。
A . 应该在其原籍浙江办理领取手续
B . 应该在最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地方新疆办理领取手续
C . 应该在缴纳年限超过10年的广州办理领取手续
D . 应该在其购买商品房所在地上海办理领取手续
E . 应该在其现居住地三亚办理领取手续
去答题练习
多选题 4.有五人原本的户籍为甲省,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乙省,现五人辞职后,到丙省就业并在当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这五人中,应由乙省继续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由丙省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有( )。
A . 孙某,女,20周岁,累计缴费不足1年
B . 张某,女,25周岁,曾中断养老保险缴费
C . 赵某,女,45周岁,曾中断养老保险缴费
D . 王某,男,45周岁,曾中断养老保险缴费
E . 李某,男,55周岁,未曾中断养老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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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5.赵某,甲省户籍,分别在乙省、丙省、丁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年、6年、9年,丁省为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现赵某已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应由()省为赵某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A .
B .
C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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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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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范围
(1)义务参保人:所有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及其用人;
(2)自愿参保人: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制度模式与缴费比例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3)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4)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选择。
3、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参加保险制度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
(2)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贴和抚恤金
(3)在未达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4)领取的基本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满15年,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x1%。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男性满50,女性满40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帐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待遇领取地点,分四种:
(1)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2)不在户籍地,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3)不在户籍,缴费未满10年,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地办理;
(4)不在户籍,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的,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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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
对于参保范围,有三点特别说明:
(1)灵活就业、个体等既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
(3)职工医保有义务参保人和自愿参保人,但是城乡养老保险全是自愿参保人。
2、制度模式和基金筹集
(1)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筹账户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全部来自财政支付,中央对东部给予50%补助,对西部给予100%补助。
(2)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元12个档次。
(3)地方补贴不低于30元,对于500元以上的不低于60元。由村民会议民主决定。
3、养老保险待遇
(1)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岁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可以不超过15年,待60岁时可领取待遇;
(3)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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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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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方补贴不低于30元,对于500元以上的不低于60元。由村民会议民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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