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教师资格证 > 报考指导 > 资格认定

2007年福建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及对象等

来源:233网校 2007-08-24 09:31:00
福州在职教师以及2002年至2007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下月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可于9月12日到9月14日,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单位)提出申请。
    
  范围对象
    
  3类对象可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福州地区的2002~2007年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现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工作需要应取得新的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聘在岗人员。
     
  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今年将暂缓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2006~2007学年度考核不合格;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已取得教师资格,申请办理第二种和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离开教育教学岗位5年的,将暂缓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
    
  应具备的学历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要求具备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者,要求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要求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而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中学教师、中专学校教师填报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申请与认定
      
  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含民办)的教师资格,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含民办)、教师进修校教师资格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福州市教育局认定。 
      
  福州市教育局直属的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福州市辖区内中专、中职学校,以及2002年至2007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福州地区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于9月12至9月14日,持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基本材料。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由所在学校(单位)转告申请人。
    
  由福州市教育局认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报名地点设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教育宾馆617室,福州群众路小学隔壁,联系人:柯老师,电话:83340647)。  
    
  申请者报名申请时,应当具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二寸免冠近照(黑白、彩色均可)4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得使用复印的申请表);《申请人体检表》一份;在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和经学校(单位)综合考评合格的《2006~2007学年度考评登记表》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在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具体时间待定。其余申请者由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相关阅读

距2024社会工作者考试还有

40

立即提分

考试圈子
  • 社工学霸君微信号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中级社工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 初级社工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