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春季应届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请在
成绩查询处(点击进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查询你的证书编号。请记录下你的证书编号的后四位号码,并带好以下材料于2007年7月15日~18日(上午9:00~11:15 、下午12:30~16:00)到延安西路900号3楼领取证书。
申请人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校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校卫生部门图章);⑤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高等学校拟聘证明(未提交复印件的请带好复印件)。
注:本人无法直接前来领取证书的申请人请注意:请代领者带好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记录委托人证书后四位号码前来领取。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前来领取者,请于7月30日、31日(上午9:00~11:15 、下午12:30~16:00)到延安西路900号305室领取。
注:查询类型请点击“教师资格证书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