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能按规定在2008年2月23日—28日领取合格证的考生,现决定:2008年3月24日—25日两天为补领考试合格证日期。如再错过本次领证者,必须与下期考生一起领取合格证。
补领地点:国顺路288号(上海电视大学)
补领时间:9:00-11:00,13:00-16:00
交通路线:55、61、118、147、910、937到国权路下车。
注:领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张1寸彩照(备用)。
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