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认定教师资格须知
一、报名时间:2007年3月6日至2007年4月30日。
二、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请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教师资格者思想品质ū怼贰?SPAN lang=EN-US>
2、本人亲笔填写并贴好照片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普通话测试成绩(未通过普通话测试人员在报名时请同时到市教育局五楼基础教育科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5、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籍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须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能力素质测试成绩。
7、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07年3月30日和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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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226676 联系人:项老师
九江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