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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西安碑林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21-05-14 08:57:03

查看教资认定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现将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碑林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碑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2021年驻碑林区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西安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提醒: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驻地现役人员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6月21日, 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寄证书时将按照以上信息进行邮寄),并选择确认点(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碑林区教育局初中确认点,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碑林区教育局小学确认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碑林区教育局幼儿园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 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 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我区体检安排请关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link.233.com/15362)发布的《西安市碑林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7月11日--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关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link.233.com/15362)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3.应提交的资料: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碑林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非西安市碑林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碑林区居住证原件;

碑林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碑林区教育局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2周左右通过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link.233.com/15362)进行公示,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碑林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87516438。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原标题:西安市碑林区2021年上半年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5362/xwzx/tzgg/609c9039f8fd1c20730fa7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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