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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6执业药师考试4.17-5.19网报

来源:233网校 2006年4月11日

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4月17日上午9时起至5月19日下午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334)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5月15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执业药师资格从1999年开始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全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点、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立一个分考点。考试的考点详细地址以及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 报送材料时间
    各市要在5月29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6月5日前将报考材料送达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五、 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334)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市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二)有关考试用书征订,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7886918、37886908;地址: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天誉大厦西塔)1303房;网址:http://link.233.com/2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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