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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05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截止6.15

来源:233网校 2005年5月10日

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5]40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10月15日、16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5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1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各市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库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八、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九、各市接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按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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