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置:233网校>执业�师>考试指�>政策解�

��执业�师有关规定的处罚

  我国《执业�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第六章规定了��执业�师有关规定的处罚。
  主�内容包括:
  1�对未按规定�备执业�师的��,逾期�未�备者将追究负责人责任。
  2�对必须由执业�师担任的岗�上工作的人员,如逾期未�得执业�师资格,调离岗�。
  3�对以虚�或�正当手段�得执业�师资格�书或注册�书的人员,收回�书,�消资格,注销注册,并给予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
  4�对执业�师��本规定交或其他�是管�法规的,��法律或法规,由��监�管�部门给予处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¾«Æ·¿Î³Ì

ÕýÔÚ²¥·Å£º¡¶Ò©Ñ§×¨ÒµÖªÊ¶£¨Ò»£©¡·Õ½ÚÖØµã

ÄѶȣº ÊÔÌýÍêÕû°æ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课程礼包

立�注册
扫一扫,立�下载
���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