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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指南』:用药缓急有学问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日
  我们在给患者作超声检查时常听到“我已经住院几天了,医生还没给我用药,天天只是作检查。”也有人说:“我已经去了几家医院,打针吃药都一个月了,病还未见好转。”是的,他(她)们说的都是事实。对于前者,医生出于慎重考虑,在未诊断清楚前不用药是科学、慎重和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乱用药虽能给医院和科室增加收入,但对患者就很不利,一方面增加经济负担和浪费,另一方面可致医源性或药源性疾病。此外,有些情况下,用药后药物可干扰实验室检查致化验值不准确,所以在诊断不清时,无特殊情况而不用药不是坏事,患者应该理解才是。对于后者则是普遍现象。治病用药不外是对症和对因治疗,但有时在未搞清病因时就对症治疗往往带有盲目性,可掩盖症状,妨碍诊断,如患者发热就诊时,有人见热就退,滥用解热药,结果使热型不典型,而不利于观察分析病情,有时出汗过多还可造成虚脱。当然,有时除了上述情况还有其他原因。有时患者的诊断当时认为正确,用药后效果也明显,但出院后不长时间又发病,经仔细反复检查才发现当时诊断不全面,仅部分正确,主要病因未除,治疗效果自然不巩固。所以,准确的诊断和必要的检查不可少。
  大多数人的观念似乎生病往院就是要打针吃药,而且用药后必须有效,药到病除。但事实上往往并非如此。药物是把双刃剑,有利有弊,多数情况下利远远大于弊,但也有弊大于利时,如过去用氯霉素治疗感染时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因此要防治药物对人体的伤害,医患双方都应重视起来。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药物治疗使用作用机理的认识不断提高,同时也发现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日俱增,虽然有时很轻微,在过去未被认识。医生是主要的使用药物者,应增强对药源性疾病和“药害”的认识,正确合理行使处方权,同时教育患者合理用药,使人们明白“有时不用药胜于用药;缓用药优于急用药”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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