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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介绍)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8日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中旬进行,报名时间约为每年的6月上旬。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为必考科目。报名条件: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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