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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2019-08-06 10:08:00
导读:2019年安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发布。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9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4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见附件),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26
上午:9:0011:30
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27
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考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等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报考人员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系统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9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签署报考承诺书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充分知晓。承诺本人已经符合本次考试报考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三)信息核验及核查

资格审核包括系统在线核验、在线人工核查和现场人工核查。

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系统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在线人工核查: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9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接受在线人工核查。在线人工核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指导各市组织实施,最迟于9月3日17:00前完成;核查通过的,直接进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系统查看。

现场人工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及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将于8月27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现场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

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19年8月25日前将本地区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19年9月3日前完成现场人工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四)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职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以及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按客观题61元/科,主观题69元/科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信息核验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5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带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报考人员可于10月22日16:00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监督管理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回收。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link.233.com/11826)、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link.233.com/10733)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link.233.com/27235)可免费下载。

(三)省直管县考务安排

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其他事项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告知承诺制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重大改革,是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主动宣传,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期间,遇有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

2019年8月2日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名称级别专业科目
045.






  04.
考全科
01.土木建筑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
3.建设工程计价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
02.安装工程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3.建设工程计价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03.交通运输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
3.建设工程计价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
04.水利工程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3.建设工程计价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2.
免二科
01.土木建筑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
02.安装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03.交通运输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
04.水利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1.
增报
专业
01.土木建筑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
02.安装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
03.交通运输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
04.水利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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