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合格名单及考后资格复核提醒,拟137人合格,其中28人需进行资格复核,详情如下:
关于河南省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全省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并进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6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87165268。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一)即日起至2026年1月6日(不含节假日)对确定的核查对象(见附件2)进行考后资格核查,被核查人员请将核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序号+姓名+级别+电话”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jszxkjxxc905@163.com。
(二)核查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社保证明;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学位信息);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还需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2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免试条件(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6.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还需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2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免试条件(三)参加增报专业考试条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对于未按时提交核查材料或核查材料不齐全的考生,核查工作人员将通知提交补充材料。
(二)提交的核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pdf
2.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人员名单.pdf
文章原标题:关于河南省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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