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造价工程师 > 指导快报 > 行业指南

苏州市住建局: 没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进不了专家库!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9-05 10:45:17

关于调整“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并增补专家成员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相关技术研究、标准规范制定、行业交流培训以及有关技术审查等工作,我局决定对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动态调整

请“专家库”成员,结合近两年自身工作实际,提交个人履责报告,并于2025年9月7日前将履责报告(word和盖章扫描件)以及支撑材料发送至苏州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对入库专家资格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任。

二、“专家库”入库更新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从事工程建设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实行执业制度的专业原则上应具有一级注册师资格(不分注册级别的,应具有注册师资格);

3.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较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

4.熟悉所属领域和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状况,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或理论研究水平;

5.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过不少于十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承担的项目进入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的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

7.有其他特定专长。

(二)申报材料

1.《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2.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加盖注册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3.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过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荣誉材料。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专家自愿填写《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于2025年9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表的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以及填写内容的支撑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zzjcjc@163.com。

2.名单公布。我局将对申报专家入选资格进行全面审核、综合比选,研究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按程序正式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三、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城市建设处:0512-65119205

附件: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

文章原标题:关于调整“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并增补专家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添加造价学霸君微信(ks233wx12),获取更多一造资讯

添加一级造价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