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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建厅关于征集建筑市场监管检查专家的公告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02-28 09:51:34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建筑市场监管检查专家的公告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高校、企业:

为有效遏制全省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建筑市场监管检查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执法、质(安)监等部门从事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的工作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市场有关经营或管理的工作人员;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从事建筑市场有关法规研究及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学术不端问题、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法律规章。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类注册一级执业资格、从事建筑市场有关经营、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8年及以上,或从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市场管理、执法、质(安)监等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经现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熟练使用电脑,适应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可以遂行飞行检查。

三、申请材料

 (一)建筑市场监管检查专家申请表和简历(详见附件);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近三个月连续可查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或退休返聘证明及工资流水等材料。

四、专家职责

(一)参与建筑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含项目现场检查);

(二)参与建筑市场有关政策文件的研究、起草、修订和论证等工作;

(三)参与建筑市场监管检查培训、交流及课题研究等工作;

(四)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的其他建筑市场监管有关工作。

五、征集程序

(一)本人申请,单位推荐。2026年3月28日前,申请单位应将《建筑市场监管检查专家申请表》《建筑市场监管检查专家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或纳税或退休返聘及工资流水等申请材料提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128室,也可邮寄(以收件邮戳日期计算)。逾期不予受理。

(二)综合评选,网站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征集的专家进行审查考核,结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

(三)集中培训,正式入库。拟入库专家应参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检查业务培训及廉洁教育、保密教育,签订专家廉洁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方可正式进入建筑市场监管专家库。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1-64320971。

邮箱:719128874@qq.com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红塔东路3号办公楼128室。

附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26日

内容原标题: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建筑市场监管检查专家的公告

内容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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