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6〕12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我省注册且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本次调查以企业法人单位为报送主体,其下属产业单位(分公司、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数据,由企业法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母公司不汇总子公司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整体统筹和管理;数据汇总、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承担。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填报,做好数据审核与汇总上报工作。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http://link.233.com/11834),严格对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附件2)相关规定,如实填报各项调查数据。对提供虚假、错误统计资料和迟报、拒报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三、报送方式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市(州)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通讯表》(附件3)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2025年度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汇总表》(附件3)报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于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各项统计数据的填写、自校和系统上报。打印系统生成的书面报表,连同企业2025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系统数据上报后要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被退回,应根据退回原因修订数据并重新提交。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业务咨询电话:028-83375597,028-8331491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58933216,010-68331164-1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9日
内容原标题: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内容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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