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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习�纲——第六章建设项目招投标与��价款的确定(2)

  3.质��修

  建设工程办�交工验收手续�,在规定的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料等原因造�的质�缺陷,应当由施工��负责维修。

  为了���修任务的完�,承包人应当��包人支付�修金,也�由�包人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内预留。质��修金的比例�金�由�方约定,但�应超过施工��价款的3%。工程的质���期满�,�包人应当�时结算和返还(如有剩余)质��修金。�包人应当在质���期满�14天内,将剩余�修金和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返还承包人。

  (七)其他内容 包括:

  1.安全施工

  2.专利技术�特殊工艺

  3.文物和地下障�物

  4.��抗力事件

  5.工程�险

  6.履约担�

  7.工程分包

  (八)��解除

  施工��订立�,当事人应当按照��的约定履行。但是,在一定的�件下,��没有履行或者完全履行,当事人也�以解除��。

  1.�以解除��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以解除:

  (1)��的�商解除。

  (2)�生��抗力时��的解除。

  (3)当事人�约时��的解除。

  2.一方主张解除��的程�

  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对方�出解除��的书�通知,并在�出通知�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解除��有异议的,按照解决��争议程�处�。

  3.��解除�的善�处�

  ��解除�,当事人�方约定的结算和清��款�然有效。承包人应当按照�包人�求妥善�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料�设备的�护和移交工作。按照�包人�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包人应为承包人�供必��件,支付�生的费用,并按��约定支付已�工程价款。

  (�)施工��的�约责任

  1.�包人的�约责任

  (1)�包人�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约责任。

  (2)�包人�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约责任。

  (3)�包人�按时支付结算价款的�约责任。

  (4)�包人�履行��义务或者�按��约定履行其他义务从而给承包人造�直接�失,�包人承担�约责任,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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