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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计价控制复习第五章多项选择题

来源:233网校 2009年8月18日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必须进行招标的是()。 
A.项目总投资为3500万元,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60万元的体育中心篮球场工程
B.某中学新建一栋投资额约l50万元的教学楼工程来源:考
C.利用国家扶贫资金300万元,以工代赈且使用农民工的防洪堤工程 
D.项目总投资为2800万元,但合同估算价约为120万元的某市科技服务中心的主要设备采购工程 
E.总投资2400万元,合同估算金额为60万元的某商品住宅的勘察设计工程 
答案:A、D、E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解题要点】此题为2007年考题。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l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还指出,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2.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开标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B.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C.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D.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其成员也可以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另一项目中的投标
E.联合体中标后,由联合体各方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答案:A、B、C、D 
【解题要点】此题为2006年考题。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基本原则是无论联合体内部如何组成,其对外是以整体而不是以各个个体的名义参加投标,有一个例外的情况是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以联合体的名义或者联合体中投标人的名义提交。A答案容易漏选,教材中明确的时间点是“投标截止日期前”,但依据我国现行规定,投标截止日与开标日为同一时间。联合体投标的内容在2009年版教材中进行了修订,但只是文字上的调整,核心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 
3.在评标工作的初步评审阶段,投标文件的形式评审的内容包括()。 
A.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来源:www.examda.com
B.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C.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D.投标函上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E.报价唯一,即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源:www.examda.com
答案:B、D,E 
【解题要点】此题为2009年版教材中新修订的内容,初步评审中形式评审标准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上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即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等。 
4.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条款,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包括()。
A.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B.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C.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D.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E.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答案:A、B、C、D 
【解题要点】此题根据2007年考题改编。选项E为承包人的工作。考生应对教材中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中的发包人的工作与承包人的工作有一个详细了解。
5.下列有关不可抗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或可以预见但不能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B.不可抗力包括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况来源:www.examda.com
C.对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判断是否为不可抗力 
D.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停工,承包商既可索赔费用,又可索赔工期 
E.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工程清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采集者退散
答案:B.C、E 
【解题要点】此题根据2007年考题改编。不可抗力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考试大论坛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此外,在2009年版教材中,不利物质条件和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成为两个独立的条款,考生应注意区分三者之间的区别。 
6.监理人对隐蔽工程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的损失包括()。
A.增加的费用
B.损坏的设备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C.工期延误 
D.人员的伤亡
E.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答案:A、C、E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解题要点】此题为2009年版教材新修订的内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中增加了一系列承包商可以获得利润赔偿的事件,考生应引起注意。经监理人检查质量合格或监理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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