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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工程计价》历年高频考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来源:233网校 2025-04-17 09:47:40

考点归纳:

(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 

2.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 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 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及退还 

1.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习题讲解:

1、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签约合同价的 5% 

B.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 

C.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预留质保金不得高于合同价的 2% 

D.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一般为 2 年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选项A 说法错误;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选项C 说法错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选项B 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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