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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缔约过失责任】考点练习:
1、 下列情形中,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
A.因自然灾害,当事人无法执行签订合同的计划,造成对方的损失
B.当事人一方未按期完工造成对方损失
C.当事人因合同谈判破裂,泄露对方商业机密,造成对方损失
D.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拒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使合同无法履行,造成对方损失
2、依据《民法典》合同编,下列情形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
B.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
C.故意隐瞒与签约有关的重要事实,给对方造成损失
D.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造成对方损失
E.一方未尽到通知义务,增加对方缔约成本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