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方式的特点:
• TOT是通过已建成项目为新项目进行融资,而BOT是为筹建中的项目进行融资。
• TOT避开了风险,只涉及转让经营权,不存在产权、股权问题,不会威胁国内基础设施的控制权与国家安全。
• 从东道国政府角度看,TOT缓解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出压力。一是通过经营权转让得到一部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基建债务,也可以进行项目建设。二是转让经营权后可大量减少基础设施运营的财政补贴支出。
• TOT方式既可回避建设中超支、停建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营、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债务等风险,又能尽快取得收益。投资者购买的是正在运营的资产经营权,资产收益具有确定性,不需要太复杂的信用保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