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本人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link.233.com/26182/index.html),进入“个人办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击“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选择业务类型——在线办理。管理系统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即为受理。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加盖聘用单位印章,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不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http://link.233.com/12199)公示、公告。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操作顺序:
1、填写从事造价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情况。
2、填写一级造价工程师基本信息,并保存。
3、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上传至系统。
4、选择数据上报,将数据上报部级管理机构。
5、待建设部审批后,会在登录首页和上报业务查询显示。审批合格人员请与本人所在注册初审机构联系,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是4年。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