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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05造价工程师5月8—6月8报考

来源:233网校 2005年4月26日
 

  黑人函〔2005〕83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94号)精神,现将2005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10月15日、16日举行。

  (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4科,即: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管理方式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滚动管理方式,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凡符合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见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条件。

  2、老考生报名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只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件;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3)。考生填写时,上一年度的档案号要如实填写,必须与本年度一致。

  3、新考生报名需携带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实践经历证明;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填写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表(附件4)。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5年5月8日至6月8日。

  (二)报名程序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携带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地 址:哈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 联 系 人:刘翠兰 史立瑛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8233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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