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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08年造价工程师5月26日至6月5日报�


  七�考试收费
  根�《国家�展改�委�财政部关于�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改价格[2004]1108�)�人力资�和社会�障部《关于�好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6�)文件规定,�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人报�费15元,《工程造价管�基础�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土建�安装)�科目27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科目37元。报�工作结��,�地市人事局��考生留�15元报�费,其余费用上缴�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区支行
  户  å��:黑龙江çœ�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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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培训��考用书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用书�订事宜请与�建设厅工程造价处�系。
  地    å�€ï¼šå“ˆå¸‚å�—岗区昆仑商城康顺街1å�·
  �系电�:0451-82344447
  ��考生须知
  (一)考生下载打�准考��,请仔细核对准考�上相关信�,如有问题须在考试�与报�点�系v13
  (二)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根�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本次考试《工程造价案例分�》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统一�放�回收。
  (五)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以下简称"培训教�")。考试大纲�培训教�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
  请应考人员注�以下�化: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办法》(建设部第150�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办法》(建设部第75�部长令)已�废止。考试��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求��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中的相关内容�按建设部第150�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办法》详细内容�通过建设部网站(link.233.com/12161)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会网站首页(link.233.com/11826)下载。
  《建设项目�济评价方法与�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国家�展改�委员会�建设部共��布(�改投资[2006]1325�),原《建设项目�济评价方法与�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已��止使用。考试��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求��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中的相关内容�按《建设项目�济评价方法与�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济评价方法与�数》(第三版)�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行部电�:010-63906433,网�:link.233.com/24143)。
  �地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好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整体工作如期完�。
  附件: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件

 
  二〇〇八年五月��日

 
  附件: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件
  根�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1996]77�)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1998]8�)规定的考试报考�件如下:一�凡中�人民共和国公民,�纪守法并具备下列�件之一者,��申请�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或研究生�毕业或�得硕士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士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1996]77�)下�之日�(此文件下�日期为1996年8月26日),已��担任高级专业技术�务并具备下列�件之一者,��试《工程造价管�基础�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两个科目,��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1970年,下�)以�工程或工程�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工程或工程�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工程或工程�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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