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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0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6年6月23日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6]8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两天进行。

  10月14日

  上午  09:00 —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02:0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5日

  上午  09:00 —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02:0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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