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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2018-08-17 10:01:00
导读:2018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7日至26日。如何快速报考,点击听讲>>>

关于2018年度我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27日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27日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8 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月28日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8年8月17日9:00开始至26日16:00结束。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进行报名。

三、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2个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2个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所有考生今年均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核。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报考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8年8月27日9:00至8月30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电子文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电子文件(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和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18年9月3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18年9月3日9:00至9月6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18年8月31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考生需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三)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http://link.233.com/14389)查询资格复审通知,并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和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审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单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24日9:00开始至26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精神,将于2018年12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link.233.com/28357)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后,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由于收到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http://link.233.com/14389)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阶段注意事项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的规定,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二)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意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考生无须更换照片)。

(2)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18年9月17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4130760、24313152(市建委咨询起止时间为8月17日至31日工作时间内,法定休息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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