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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6月6日

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38号),现将我市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日9:00—6月12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09年6月8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进行“报名确认”并现场交费,完成报名手续。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十楼,电话:8888342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科目
  10月24日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从2004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点设在广州,深圳设立分考点。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证书需要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受理处领取,领取时间请留意中山市人事(机构编制)网(www.zsrsj.gov.cn)上的通知。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及考前辅导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考试用书的征订及考前辅导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生可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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