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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务工作问题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6月10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将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述执(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上述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24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1月14日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15日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收费标准:造价工程师每人每科57元(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两科收费);土地登记代理人每人每科62元。
  四、以上执业资格考试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具体有关时间规定和报名流程如下:
  考试名称 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缴费时间
  造价工程师6月20日-7月6日7月8-9日7月9–13日
  土地登记代理人6月20日-7月6日7月7-8日7月7–10日
  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信息。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确认时使用。 
  3、考生向各区(市)人事局或市直有关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以及有关专业工作证明。 
  4、各区(市)人事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右下角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有关证件于规定的确认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
  (4)、本人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材料1份 
  (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
  5、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所报资格考试确认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须按照所报资格考试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参考用书可与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联系。联系人姓名、电话:洪兆敏
010-64194907。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造价工程师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四)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六、除以上新增内容外,各专业考试的报考条件、报名组织、资格审查、考试收费、信息管理、考场设置等考务工作均按照2008年有关考务文件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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