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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复核有关规定

来源:陕西省人事考试网 2018-12-04 11:36:00

陕西省人事考试成绩复核有关规定

一、成绩复核原则

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服务考生,保障考生权益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人社部和陕西省各项考试的相关规定。

二、成绩复核受理范围及时限

(一)凡参加全国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的考生,如对公布的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问时,均可提出成绩核查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规定组织成绩复核和公布复核结果。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受理成绩复核。对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情况的,可于成绩复核期限内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模板附后,统一打印为A4尺寸)。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及其他招录类笔试,按当次招考(招聘)公告规定的成绩复核科目和时限提交复核申请。

三、成绩复核工作程序

(一)全国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的成绩复核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部人事考试中心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按时限反馈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其他各项考试的成绩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转相关阅卷单位组织复核,复核结果按时限反馈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成绩复核工作统一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工作。

四、成绩复核结果

(一)全国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的成绩复核结果,待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反馈核查结果后公布;其他各项考试成绩复核结果均按当次招考公告规定的时限公布结果。

(二)复核结果原则上均通过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三)成绩复核中若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生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对原成绩予以更正。

五、成绩复核纪律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成绩复核工作规定的程序。

对在成绩复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相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29-89538291。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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