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指南>证书领取

南京市发放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4日

南京市关于发放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和经济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经市职称办批准,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和经济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自2010年4月30日开始发放,请在2010年4月23日之前递送照片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职称评介中心领取,另外请未递送照片的合格人员抓紧时间递送。(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19号柜台)经济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合格人员需交证书工本费柒元。

۹ʦ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