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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日照造价工程师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4-04-18 09:12:00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日照国际海洋城党政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日照考区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一级建造师(仅限公路、铁路、矿业、通信与广电工程、港口与航道6个专业)、造价工程师、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除网络规划设计师)、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注册测绘师、通信(中、初级)、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招标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我市将于近期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证书领取由各县区人社局(县区单位集中将办证材料提交到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统一组织,派专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二、资格审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本部门、单位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三、提交材料

  1、所在单位人事科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

  2、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

  3、通过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由单位盖章的《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5、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6、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核所需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四、办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4日——5月13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地址: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路128号,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电话:0633—8777835

  五、办证须知

  1、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的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除网络规划设计师)、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通信等4个专业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其他专业须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等4个专业)合格证书,国家尚未下发,请考生随时查看日照人事考试网上的办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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