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造价工程师 > 指导快报 > 考试指南 > 证书领取

2011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2012-05-02 08:10:00

  参加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并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24日至25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以拨打96888222(固定电话、联通和电信手机用户)进行查询。

  六、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提交用于制证的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考评中心补交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名称、年份、专业、考生姓名、报名序号),并于补交照片三周后的每周三领取证书。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2年4月28日

  编辑推荐:

  造价工程师注册指南

  造价工程师注册常见问题答疑

相关阅读

添加一级造价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