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合肥市2018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及开展注册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合造价〔2018〕15号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办理2018年度第二批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开展延续注册证书登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8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详见附件)。
二、办理地点: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办事大厅省住建厅窗口(23号)。
三、办理方式:
1. 本人办理:凭本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原件办理延续注册登记;
2. 他人代办:凭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造价工程师的姓名,证书编号)、注册证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办理延续注册登记。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