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剩余收益
剩余收益是指投资中心获得的利润,扣减其投资额(或净资产占用额)按规定(或预期)的最低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剩余收益=利润-投资额(或净资产占用额)×规定或预期的最低投资收益率
或剩余收益=息税前利润-总资产占用额×规定或预期的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
剩余收益指标能够反映投入产出的关系,能避免本位主义,使个别投资中心的利益与整个企业的利益统一起来。
第四节 责任预算、责任报告与业绩考核
一、责任预算
(一)责任预算的含义
责任预算是指以责任中心为主体,以可控成本、收入、利润和投资等为对象编制的预算。它是企业总预算的补充和具体化。
责任预算指标包括主要责任指标(即各个责任中心的考核指标)和其他责任指标(如劳动生产率、设备完好率、出勤率、材料消耗率、职工培训等)。
(二)责任预算的编制
责任预算编制程序有两种:一是以责任中心为主体,自上而下地将企业总预算在各责任中心之间层层分解。二是各责任中心自行列示各自的预算指标,由下而上、层层汇总,最后由企业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汇总和调整。实际工作中,责任预算最终确定前,需要上下结合,反复沟通。
在集权组织结构下,通常采用第一种程序;在分权组织结构形式下,多采用后一种程序。
二、责任报告
责任报告是指根据责任会计记录编制的反映责任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揭示责任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的内部会计报告。通过编制责任报告,可完成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和考核。
责任报告是自下而上逐级编报的,随着责任中心的层次由低到高,其报告的详略程度从详细到总括。
三、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是指以责任报告为依据,分析、评价各责任中心责任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找出差距,查明原因,借以考核各责任中心工作成果,实施奖罚,促使各责任中心积极纠正行为偏差,完成责任预算的过程。
业绩考核应根据不同责任中心的特点进行。成本中心只考核其权责范围内的责任成本(各项可控成本);利润中心只考核其权责范围内的收入和成本,重点在于考核销售收入、边际贡献和息税前利润;投资中心除了要考核其权责范围内的成本、收入和利润外,还应重点考核投资利润率和剩余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