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会计师 > 试题答案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来源:233网校 2022-08-23 09:50:21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9人,现实有董事15人

B.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000万元

C.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D);(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阅读

距2024中级会计师考试还有

111

立即锁分

考试圈子
  • 中级会计学霸君微信号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中级会计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