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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一)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23日

5.提问:“资金成本的本质是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实际付出的代价”的说法正确与否?

解答:“资金成本的本质是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实际付出的代价”是站在企业筹措资金角度来认识资金成本的。资本成本指的是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发生的代价,主要包括筹资费用和用资费用两部分内容。

筹资费用主要指的是企业在筹措资金过程中为获取资金而支付的费用,如支付的借款手续费、支付的股票发行费等。

用资费用主要指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及投资过程中,因占用资金而支付的代价,如支付的股利、支付的利息等。用资费用属于未来要支付的代价,而不是已经实际付出的代价。

6.提问:按照全投资假设借款的利息支出和还本支出均不属于项目的现金流量,为什么在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中,要在净利润的后面加上利息呢?

解答:理由如下:(1)全投资假设下的现金净流量是要站在经营活动的角度上来看的。全投资假设的含义是计算现金流量时,不把利息支出(筹资活动的流出)作为“现金流出量”,因此在会计的净利润的后面“加上利息”就是要达到调整的目的;

(2)在会计上,利息计入税前利润,导致税前利润减少。因为所得税=税前利润×所得税率,所以,利息会导致所得税减少,减少的数额=利息的数额×所得税率,从而引起净现金流量增加,增加的数额=利息的数额×所得税率①,因此,在计算净现金流量时必须加上导致所得税减少的数额;

(3)由于净利润=税前利润×(1-所得税),因此,利息导致净利润减少的数额=利息的数额×(1-所得税率)②,这样,净利润后面再加上利息(即②+利息)刚好反映利息导致净现金流量增加的利息的数额×所得税率(即①)。

综上所述,净利润后面必须加上利息。

06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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