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费用
1、费用的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2、费用的主要特征。
(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
(2)费用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或二者兼而有之;
(3)费用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三)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四)收入、费用、利润三者之间的关系
收入减去费用,并经过调整后,等于利润。在不考虑调整因素(比如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补贴收入、投资收益等)的情况下,收入减去费用等于利润,即,收入-费用=利润。它是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第二节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应按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相关性原则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一贯性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可比性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使所有企业的会计核算都建立在相互可比的基础上。只要是相同的交易或事项,就应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六、及时性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及时性原则要求及时收计信息,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及时传递会计信息。
七、明晰性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明晰性原则要求会计记录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八、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配比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历史成本原则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谨慎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
十三、重要性原则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