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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听课笔记14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日


  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

  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反映企业各项主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以及实现利润情况。

  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的填报范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并相应在各项目中填列。如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需要反映的一销产品按产品品种或类别、规格等逐行填列。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各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纪录分析填列。

  一、应交增值税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应交增值税的情况。

  (二)、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数”项目,反映公司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公司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公司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公司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公司月份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公司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公司已交纳的增值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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