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比较与启示
(一)定期盘存制度下存货核算的比较
1、两国定期盘存制度下存货核算相同之处。定期盘存制下,两国对于销货时的销货成本均不作记载,平时,存货账户只反映期初金额,期末存货余额是通过实地盘点得出。销货成本是通过倒挤得出的。
2、两国定期盘存制度下存货核算不同之处。
(1)两国对于存货核算在账户设置上存在较大差别。
美国商业企业存货核算需要设置“购货”、“购货退回及折让”、“购货折扣”、“购货运费”等账户进行核算。我国商业企业对于存货(库存商品)的核算在账户设置上与美国有较大的区别。我国商业企业购货时,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等账户。
(2)对于购入存货的退回、折让、现金折扣、购入存货的运费在会计处理上,两国存在较大的差异。
购入的存货如发生退回或折让,美国直接贷记“购货退回及折让”,我国则贷记“库存商品”;赊购的存货如获得现金折扣,美国会计贷记“现金折扣”,并同时冲减“应付账款”,我国则贷记“财务费用”,并同时冲减“应付账款”;对于应由购买方承担的运费,美国会计借记“购货运费”,我国则借记“营业费用”。
(3)计算销货成本时是否需要编制期末调整分录,两国存在较大的差异。
由于我国的“财务费用”(现金折扣)和“营业费用”(买方应承担的运费)属于损益类账户,直接记入“本年利润”,故期末计算销售商品(存货)的成本时无需做期末调整分录。而美国定期盘存制下,除了设置“购货”账户,还设置了“购货”账户的备抵和附加账户,因此,期末倒轧存货的销售成本时,需要做两笔调整分录才能计算出存货的销售成本(见例题)。这是中美两国定期盘存制下存货核算的一个很大的区别。
(二)永续盘存制下两国存货清查的启示
中美两国对存货清查在会计处理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两种处理方法各有优劣。美国对于存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较我国简单,存货的盘盈盘亏直接记入“存货盘盈利得(存货盘亏损失)”账户,这与美国企业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及美国会计人员有较强的会计职业判断有关。
我国对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分发现盘盈盘亏和有关负责人批准处理盘盈盘亏两个阶段进行,体现了单位有关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但也有可能因此而造成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不及时,甚至被某些企业有意识地加以利用,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长期挂账,使该账户变成了企业资产和利润的调节器。
我国现阶段对于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还不宜一步到位进行直接处理,但应防止企业利用“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作为利润的调节器,国家应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对各单位处理存货的盘盈盘亏在处理时间上做出定量的规定。例如,可规定企业在年报编制前应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转销完毕,不得挂账;如确实因特殊原因未予转销,应将其未转销的原因及对利润的影响情况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