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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学习笔记二

来源:233网校 2007年7月29日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本科目可按商品类别或实物管理负责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商品进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二)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成本科目。

  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营业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营业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也可以采用上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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