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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之《经济法》(2)

来源:233网校 2007年6月26日
11.2003年5月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三年期公司债券3200万元,二年期公司债券800万元。该公司截至到200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额为8000万元,计划于2005年10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3200万元。()
[答案]:错
[解析]:本题考核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额的次数没有限定,但是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该公司2003年5月发行的三年期公司债券3200万元尚未到期,因此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8000×40%-3200=0。
12.某上市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当在15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错
[解析]:本题考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个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3)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13.某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以货币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50万元。该公司的这一出资方式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其注册资本的30%。本题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以货币出资为350万元,低于注册资本的30%。
14.上市公司的监事在离职后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答案]:错
[解析]:本题考核监事转让股份的限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1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时,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即其委托的人也必须是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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